
優雅與實用交融的法國奢華皮鞋品牌 J.M. Weston
文/Mei Chiu
許多以製作工藝聞名的國家,都會有一些品牌,是國民心中的驕傲,來自法國的奢華皮鞋品牌J.M. Weston,從1891年創立以來,其就以「優雅又耐穿」的美譽,擁有媲美英國鞋王Edward Green的崇高地位。
發源「藝術之城」利摩日
J.M. Weston由法國鞋匠Édouard Blanchard創立,但一開始品牌並不叫做J.M. Weston,最初Blanchard以E. Blanchard & Cie的名義,在利摩日火車站旁製作並販售男女皮鞋,爾後品牌名稱又改為The Ultra Shoes。[1]
關於Édouard Blanchard的資料並不多,不過他創業時,就直接以製鞋工廠出發,而非小小的單人鞋匠鋪為起點,這為日後的品牌發展,紮穩了基石。尤其他的工廠選址處,正好是藝術之城利摩日(Limoges),這裡除了以琺瑯和瓷器聞名,製革業也相當發達,所以J.M. Weston的開端,就是美感與工藝集大成。
法式優美線條,結合美式固特異鞋底
品牌創立13年之後,Édouard Blanchard的兒子Eugène Blanchard,和每個世代的年輕人一樣,深受現代化的新技術影響,決心在1904年前往美國馬薩諸塞州的韋斯頓(Weston)學習固特異鞋底縫製技法。
為什麼選擇去美國麻州學新的製鞋技術呢?仔細爬梳歷史,就會發現歐美之間的有趣淵源。
原來美國麻州的製鞋業之所以發達,日後更是成為了Converse等鞋履品牌的發跡之處,都是因為英國構成國威爾斯(Wales)鞋匠John Adam Dagyr移民到美國麻州之後,發現自己的手藝在當時的美國頗為稀缺,讓許多美國人爭相搶當學徒,日後搭上了美國獨立戰爭對軍靴的大量需求,因此讓美國麻州成為製鞋重鎮。[2]
而馬凱(McKay)縫製技法的發明人里曼.布雷克(Lyman Blake,因此馬凱鞋底,又稱布雷克)、橡膠發明人固特異(Charles Goodyear)、還有他那創造固特異鞋底的兒子小查爾斯.固特異(Charles Goodyear Jr.),以及美國皮鞋傳奇Alden,全都出自麻州。因此Eugène Blanchard前往該州的威士頓習藝,也就非常理所當然了。[3]
這趟為期3年的習藝之旅,是J.M. Weston極度重要的里程碑。因為固特異鞋底在當時解決了鞋業極大的困擾:提升鞋底的耐用程度。因為以前的鞋底太容易壞掉、維修又很耗費時間,以至於每個鞋履品牌等待保固修復的訂單都堆積如山。
英國部落客《View From The Back》揭露了這段歷史。據傳當時還是The Ultra Shoe的J.M. Weston,每年都有15,000雙已售出的鞋子,回廠準備維修和換底。Eugène Blanchard非常希望解決這個問題,也希望鞋子變得更耐穿,才赴美學藝。
學習之旅收穫頗豐,以致1919年,Édouard Blanchard逝世後,Eugène Blanchard決定將日產量,從600雙降至80雙,以確保好好地完成每一雙鞋、提升耐用程度,慢慢減少維修訂單。這也是J.M. Weston直到現在都已實穿聞名的最重要典故。[4]
1922年,又是另一個品牌的重要時刻,因為這一年Eugène Blanchard在巴黎隆尚賽馬場(Longchamp)(對,就是那個包包品牌的名稱由來)遇見了當地仕紳Jean Viard,由於對於鞋履的經營理念十分契合,因此兩人共同註冊J.M. Weston品牌,並在巴黎豪宅區蒙梭公園旁的庫爾塞勒大道(boulevard de Courcelles)開設第一間以J.M. Weston為名的精品店,10年後,進軍知名精品街香榭麗舍大街(Champs-Élysées)開分店。
品味與舒適兼具的傳世經典:180 樂福鞋
儘管J.M. Weston在香榭麗舍大街上開了分店時,其在歷史上最經典的鞋款180樂福鞋(Mocassin 180, or 180 Signature Loafer)還沒有出現,但此時品牌已經透過高爾夫球鞋(le Golf)和狩獵得比鞋(Hunt Derby),在精品一級戰場站穩腳跟。
直到現在,J.M. Weston大約有40種代表性鞋款[5],但沒有一種鞋款的知名度,能超越1946年誕生的180樂福鞋。

180樂福鞋,若直譯的話,是「莫卡辛鞋180」。在解釋這款鞋子誕生之前,必須先聊聊莫卡辛鞋的歷史。
現代皮鞋的雛形,很難說是哪個國家原創的,因為歐洲和美國都相互影響著,莫卡辛鞋和樂福鞋也是如此。
「莫卡辛」(Mocassin)這個名字,源自北美原住民阿爾岡昆人(Algonquin People)的語言「makasin」,在他們的文化裡,這個詞是「鞋子」的意思。當時這些原住民就穿著以鹿皮製作的軟皮鞋生活,且隨著時代變化,從一開始位在鞋面正中間接縫的皮革鞋套,成為後來前方長鞋舌、前沿有接縫、沒有鞋跟的款式。
莫卡辛鞋成為樂福鞋的前身,要歸功於一個挪威鞋匠-Nils Gregoriusoon Tveranger,他在美國麻州波士頓擔任製鞋學徒的時候,得知了莫卡辛鞋,後來歸國在家鄉開設自己的鞋鋪後,於1926年,他以莫卡辛鞋為靈感,推出了「Aurland Mocassin」,這款鞋後來外銷到美國的新罕布希爾州(麻州的北邊),在那裏一些鞋業推出了自己的版本,並以此種鞋款柔軟、易於穿脫、相當適合懶人的特性,命名為樂福(Loafer,有懶人之意)。[6]
所以,180樂福鞋並非原創,但卻因為鞋身具備法國優雅的線條、耐穿的特性,又剛好天時地利人和,搭上了1950年代大為盛行的常春藤風潮(Ivy Style)和法國的次文化-「藥店幫」(Bande du Drugstore),雖然這兩股風潮的起因和特色不同,但卻有共同的特色-就是一群學生將保守、權威的學校制服,變得休閒、不拘謹,以裝束表達無畏的叛逆宣言。
常春藤風格在日本人的推波助瀾之下,在台灣已經廣為人知,但法國的「藥店幫」則鮮為人知,而這群人對於推動J.M. Weston 180樂福鞋而言,可說是一大助力。
「藥店幫」是直譯名,所謂的藥店幫並不是一群癮君子,而是指當時在法國一群聚集在名叫「Publicis Drugstore 」購物中心的年輕人(Minets),他們經常在這個場所群聚,因此被稱為「藥店幫」(Bande du Drugstore)這些人通常是天主教學校的學生、憤世嫉俗、痛恨法國一切主流事物,自詡為「垮世代」(Beat Generation),但他們不是。
他們透過聆聽英國音樂或靈魂樂尋求精神共鳴,藉由穿上金色鈕釦西裝外套、千鳥格或法蘭絨夾克、鮮豔色彩的毛衣、跳蚤市場買來的牛津領襯衫、燈芯絨長褲(牛仔褲是流行搖滾樂手穿的,法國的常春藤派會穿牛仔褲)[7],以及赤腳穿著J.M. Weston的180樂福鞋。[8]
儘管這個次文化並不像美國東岸的常春藤風格那樣,流行的時間和範圍都極廣,只從1965年開始到1968年就結束,然而曇花一現的流行,卻讓法國菁英階層開始效仿,也為J.M. Weston的聲勢繼續推波助瀾。
堅持傳統手工的精湛製革技藝
1974年,J.M. Weston被法國知名鞋履集團André收購[9],但並未捨棄品牌原來對品質的堅持,時任執行長Jean-Louis Descours於1981年買下位於利摩日附近、歷史更為悠久的The Bastin & Fils製革廠。[10]
該製革廠直到現在都堅持古法,從牛隻養殖開始就十分用心,會確保牛隻有足夠的生活空間,以免柵欄刮傷皮膚,或是過於擁擠造成牛隻打架而留下傷痕。畢竟,頂級皮鞋是不該有任何刮痕的,即便是天然的生長痕,都會被識貨的行家指點,因此品牌相當留心。
此外,J.M. Weston只選用軟硬適中、又不會太皺的牛臀皮,並將皮革浸入含有義大利和拉丁美洲白堅木製成的植鞣劑中,再放入露天大坑中,一層皮革、一層樹皮,加水後靜置8~10個月,讓鞣酸與時間緩緩作用,成為大自然賦予的珍貴禮物。
而這漫長的製革流程,和超過百年不變的手工縫製過程,正是J.M. Weston經歷世世代代,始終歷久彌新的關鍵要素。
目前OAK ROOM,不僅引進了J.M. Weston的經典鞋款:180樂福鞋、切爾西靴、高爾夫德比鞋等,另有設計新潮的現代款式,歡迎至品牌頁面了解詳情,或蒞臨門市親自試穿體驗。